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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

2021年01月15日 18:31:26 访问量:60763 作者:盐城市教育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下发〈江苏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方案〉的通知》(苏教装备字〔2020〕35号)精神,推进实验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培养广大教师和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倡导利用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改革传统实验,发挥自制教具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并遴选优秀作品赴省参赛。现将展评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自制教具展评范围包括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中由教师或学生自制使用的教具,具体申报事宜详见苏教装备字〔2020〕35号。

二、奖项设置

1.设立盐城市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奖比例分别为30%、40%、20%。

2.设立盐城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团体奖和组织奖。

3.设立盐城市自制教具能手奖。

优秀教具奖、自制教具能手奖、团体奖、组织奖评选条件参考省展评活动方案。

三、作品申报

1.以县(市、区)为参评单位。县(市、区)教育局各选报6件自制教具作品(其中教师作品4件,学生作品2件。小学段作品不少于2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各选报3件自制教具作品(教师、学生作品不限)。市直中小学校各选报1件教师自制教具作品,可增报1件学生作品。

2.参评人员应填写《江苏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或《江苏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校长签字盖章、县(市、区)汇总后上报。

3.在填写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的同时,应按“江苏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编写有关评选技术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

作品申报相关表格(附表1-5)在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四、材料报送

各参评单位将填好后的表格(附表1-5)电子档打包后,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送至盐城市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宋彦京同志处,联系电话:****,邮箱:343257****@qq.com,表格纸质档(含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寄送。

展评作品报送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下发《江苏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方案》的通知.doc

盐城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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