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校务会会办研究,决定对我校上海路校区文印室经营对外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承包形式
个人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一学年,2018年秋学期开始至2019年春学期结束止。
三、投标人资格
1.凡参标者必须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经营思想和职业道德。
2.有一定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学校文印室承包经历(不包括企业),近三年盐城市范围内二十个班以上学校文印室承包经历 ,且无不良经营记录(学校证明)。
3.受委托经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有健康证明。
4.在编人员及实验初中集团教职工(含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招标。
5.在参与竞标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原承包经营者优先。
四、招标形式:
限价竞标,按60克非再生纸一体化速印8K双面出最低价者中标。报价时请考虑附件中所列相关因素,高于最高限价者为废标,最高限价0.06元。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阜宁县实验初中上海路校区总务处(光晔楼五楼)。
3.联 系 人:周怀楼 152****9109 王勇 158****7026
4.报名时需交:(1)身份证及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复印件;(3)本人经营简历(近三年盐城市范围内二十个班以上学校文印室承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文印设备一览表;(4)无不良经营记录(学校证明)(5)报名费200 元(不退)。
5.学校确认满足竞标资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10000元(用信封封好,写上姓名),方可取得竞标权。投标保证金仅限以现金的形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数额缴纳的,视为自行放弃竞标资格。
6.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凭相关票据无息退还。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全额无息退还。毁标者,履约保证金不以退还,由第二标者接标,以次类推。
六、相关约定
1.学校提供经营场所文印室一间约15平米,一体化印刷室一间约15平米。
2.文印室的设施设备由承包人负责配备,必须满足学校的业务需要。
3.工商营业执照由承包人自行年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在承包期间的工商、税务、文化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所有费用一律由承包方承担。如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在印刷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而导致停业、罚款等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5.学校提供的其他印刷业务,承包方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同行业的报价。
6.承包方按相关质量要求提供服务。印刷作业、试卷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得泄密外流。
7.承包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维护职工人身的安全。如发生财产损失、人员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8.承包方经营期间出现的债务,由承包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校移交。
9.在经营期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他人担保、抵押。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0.承包方承包期内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承包方所有印刷用纸须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要求,如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低于约定标准,初次发现,罚款5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再次发现,则学校有权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2.如遇政策性原因,上级部门要求学校中止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按实结算相关印刷费用,但学校不承担承包人因中止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13.承包期间因印刷所需水电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承包期间,因政策性或其他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未尽事宜,届时解释。
七、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光晔楼四楼会议室
九、公示时间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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