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0号)精神,现就做好“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苏教名家”培养工程是我省重要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工程,是培养壮大中小学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遵循师德师风优先、育人实绩优先、吃苦奉献优先、发展潜力优先的原则,严把人选政治观、师德关和水平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扎实做好“苏教名家”申报推荐工作。
二、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推荐名额为一线教师4名、校长及其他人员2名,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学校(校区)正职校长、教科研机构人员、教师发展机构人员按校长及其他人员申报,学校(校区)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中层干部按一线教师申报。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优秀的不得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逐层遴选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材料评审和交流答辩,按省下达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经研究公示后推荐报省。
四、请各地各学校(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表一并报我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特此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0号)。
盐城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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