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污水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污水改造工程,主要对实验初中内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7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001 |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污水改造工程 |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污水改造工程,主要对实验初中内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7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月4日8:30至2022年1月10日17:00;
2、本项目在阜宁县鸿儒名邸3号楼3单元30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52****9105);报名费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15:00,投标地址:阜宁县鸿儒名邸3号楼3单元306室。
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11日15:00,阜宁县鸿儒名邸3号楼3单元306室。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2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16.00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十日内,付合同价款20%;竣工满二年后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 地 址:阜宁县鸿儒名邸3号楼三单元306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李主任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50****7289 电 话: 152****910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