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校务会会办研究,决定对我校上海路校区文印室经营对外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承包形式
个人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一学年,2018年秋学期开始至2019年春学期结束止。
三、投标人资格
1.凡参标者必须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经营思想和职业道德。
2.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丰富的学校文印室承包经历(不包括企业),且无不良经营记录(学校证明)。
四、招标最高控制价
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 0.06 元。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按60克非再生纸一体化速印8K双面出价。报价时请考虑附件中所列相关因素,高于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8时至2018年10月21日下午17时,逾时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阜宁县实验初中上海路校区总务处
3.联 系 人:周怀楼 152****9109 李国庆 150****7289
4.报名时需交:(1)身份证及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本人经营简历(以学校承包合同为准)及文印设备一览表;(4)无不良经营记录(学校证明)(5)报名费200 元(不退)。
5.学校确认满足竞标资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10000元,方可取得竞标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数额缴纳的,视为自行放弃竞标资格。
6.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凭相关票据无息退还。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全额无息退还。毁标者,履约保证金不以退还,由第二标者接标,以次类推。
七、相关约定
1.学校提供经营场所文印室一间,约二十平方米,一体化印刷室一间,约 二十平方米。
2.文印室的设施设备由承包人负责配备,必须满足学校的业务需要。
3.工商营业执照由承包人自行年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在承包期间的工商、税务、文化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所有费用一律由承包方承担。如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在印刷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而导致停业、罚款等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5.学校提供的其他印刷业务,承包方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同行业的报价。
6.承包方按相关质量要求提供服务。印刷作业、试卷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得泄密外流。
7.承包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维护职工人身的安全。如发生财产损失、人员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8.承包方经营期间出现的债务,由承包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校移交。
9.在经营期内,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他人担保、抵押。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0.承包方承包期内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承包方所有印刷用纸须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要求,如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现低于约定标准,初次发现,罚款5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再次发现,则学校有权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2.如遇政策性原因,上级部门要求学校中止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按实结算相关印刷费用,但学校不承担承包人因中止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13.承包期间,因政策性或其他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未尽事宜,届时解释。
八、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22日下午3:00
九、开标地点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会议室
十、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5日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