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加强校园超市的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改善学生生活,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校园超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坚持服务育人宗旨,树立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
2、投标人须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爱岗敬业,文明经营,以诚信服务为标准,积极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3、投标人不得在实验初中以外经营校园超市或校园商店,必须由本人参加投标,中标后由本人经营,亲自管理,平时要常驻我校,不得随意离开。学校所有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校园超市的承包经营。
4、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身份证;
(2)由派出所出具的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行为相关证明;
5、投标方须交报名费200元(不退),投标保证金1万元(中标者不退,转为安全管理保证金;未中标者如数退还),中标方交安全管理保证金1万元。
6、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两天内交清中标价和安全管理保证金1万元,过时不交或交不全,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万元。
二、经营地点: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苏州路校区食堂东侧门面房。
三、经营范围:适合学生的文化用品、纯净水,严禁向学生销售烟酒、食品及饮料。
四、承包金额:承包金额为中标金额。
五、招标事项
1、中标方自行办理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并且承担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涉及公安、工商、税务、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费用,如因违规违法经营管理导致学校受行政处罚和其他经济损失的,均由中标方承担。
2、超市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每学期同学校结算。
3、中标方要做好超市周围的卫生工作,有义务随时清理超市周围的垃圾。
4、中标方如经营中途单方面要求解除合约,要承担违约金1万元。
5、中标方承包结束,要按期搬出校园,清空超市,如期向学校移交公物,剩余商品自行处理,若迟搬按1000元/天扣款。
6、学校向中标方提供校内市场,但不确保人数和天数,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承包期一年。
六、招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评标基准价C=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招标控制价:2万 — 8万,低于或超出控制价做废标处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示时间: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4日
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0日
招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15:00时
招标地点: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苏州路校区东报告厅
报名地点: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苏州路校区总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陈昌兵 咨询电话: 158****7818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苏州路校区
2017年8月30日
投标承诺书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
我已认真阅读《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苏州路校区校园超市招标公告》,对其中所列要求表示同意并遵照执行,我将慎重填写投标金额。如果反悔,缴纳的保证金归阜宁县实验初中所有。
投标人(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员情况及投标金额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
一、投标金额:
(报价精确到元):
计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人(签名):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